装修施工合同

时间:2024-09-09 15:41:04
装修施工合同

装修施工合同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装修施工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装修施工合同1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办公室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

1.2 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工程报价单。

1.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乙方包工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即:地砖、墙面砖、木地板、洁具、灯具、开关面板、五金件)。

1.4 工程期限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5 本工程合同金额:金额大写:

1.6 付款方式如下:

施工队伍进场后,由乙方垫资30%。

第一次付款:大房间工程完成50%时,甲方付

第二次付款:大房间工程完成100%时,甲方付

第三次付款: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付

第四次付款:整体工程竣工验收一年后甲方再付

第二条 工程监理

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此协议乙方同时具有监理义务。

第三条 施工图纸

3.1 乙方设计图纸(图纸为合同中的一部分)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工人各执一份;

3.2 图纸甲方签名确认后方可施工,施工项目成型后,如不是质量问题甲方要求变更,变更费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甲方工作

4.1 开工前为乙方入场创造条件;

4.2 免费提供装修期间水电源;

4.3 负责协调邻里关系;

4.4 负责办理装修审批手续交纳物业管理押金;

4.5 工程材料进场验收,质量,进度的监督,负责竣工验收。

第五条 乙方工作

5.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2 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3 保持施工现场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5.4 保护好原室内陈设,保证室内上下水管道及电路的畅通;

5.5 服从大楼物业及保安正常管理,遵守大楼纪律,承担施工过程中的工人安全责任;

5.6 协调处理城管、房管等部门关系(在征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产生的费用可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工程变更

6.1 施工项目或施工方式如有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变更中所产生的费用在第三次工程款支付时一并付清。

第七条 材料供应

7.1 按本工程合同规定除甲方自购材料外,其余为包工包料( 详情见工程报价单 )。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8.2 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8.3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8.4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

8.5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按《家居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执行。施工中如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建筑装饰质量监督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中所支出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中所支出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三个阶段进行验收:

1.材料进场验收

2.木工完工验收

3.竣工验收

10.2 乙方提前两天通知甲方验收,阶段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见:工程验收单)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本工程验收合格后保修期为一年。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 双方约定按下列方式进行(见1.5 、 1.6款);

11.2 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三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填写工程结算单签字甲方在签字时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2.2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12.3 因一方原因,造成工程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急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另一方相应经济损失;

12.4 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 责修理,工期不顺延。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向区级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几项具体规定

14.1 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到物业指定的垃圾堆放地点,甲方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

14.2 施工期间,乙方的作息时间按该物业指定要求执行。

第十五条 附则

15.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15.2 甲乙双方直接签定此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俩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15.3 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15.4 本合同实行当事人自愿签证原则,可将合同文本提交所在(县)的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进行合同签证,以保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此处隐藏40081个字……)同期调整支付。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3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2)由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第4条发包人工作

4.1指派 为发包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材料进场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4.2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负责向物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办理申报登记,并应当与物业管理单位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主动接受监督管理。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水、电、暖气、煤气管道),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4.3向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负责协调与周围的邻里关系。

4.4负责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

4.5开工前应确认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并向承包人进行现场交底。

4.6负责装饰装修所产生垃圾的处理工作,如无能力处理也可委托承包人处理,承担相应的费用。

第5条承包人工作

5.1指派为承包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5.2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及质量标准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5.3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5.4未经发包人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5.5工程竣工未移交发包人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5.6保证装饰装修现场的整洁,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

第6条材料供应

6.1装饰装修工程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6.2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6.3凡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应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第7条安全生产和防火

7.1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7.2发包人提供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规定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发包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7.3承包人进行装饰装修活动,要严格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不得擅自动用明火和进行焊接作业,保证作业人员和周围住房及财产的安全。

7.4由于承包人在装饰装修设计和施工过程中违反消防法及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发

生安全或火灾事故,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8条工程质量及验收

8.1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 标准(可选择优良或合格)。

8.2优良工程等级增加的经济支出8.3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及国家制定的现行装饰装修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8.4发承包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发包人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承包人可自行验收,发包人应予承认。

8.5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自接到验收通知两日内应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和移交手续。

8.6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承包人负责采购装饰装修材料及设备的,应当向发包人提交说明书、保修单和环保说明书。

第9条工程变更

9.1发包人对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均应及时办理变更洽商签证,方能进行该项目施工并以此为依据相应变更价款及工期。

9.2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换用,必须经发包人批准。

第10条竣工结算

10.1工程竣工合格后,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发包人接到竣工资料后三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

10.2工程结算报告经发包人批准后,双方签字,三日内由发包人向承包人结清工程尾款。无正当理由不办理结算,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11条工程保修

11.1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当出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

第12条违约责任

12.1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应承担违约责任。每停工或窝工一天,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元。发包人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支付滞纳金。

12.2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承包人支付发包人 元违约金。

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扣除工程总价的%。

12.3承包人应妥善保护发包人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12.4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损失。

12.5承包人向发包人推荐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饰装修材料,造成空气污染超标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2.6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发包人负责。

12.7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12.8双方约定其它违约责任:

第13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13.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大连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14条不可抗力

14.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第15条合同生效

15.1合同生效日期:

第16条合同份数

16.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

第17条合同备案、鉴证

17.1合同备案、鉴证:(现场签字)

发包方: 身份证号:

承包方: 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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